教师司〔2012〕26号
关于举办2012年度职业院校校长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专题研究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教育部决定2012年举办8期中等职业学校和2期高等职业学校校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专题研究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国家教育、人才、科技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主题,剖析国内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路径和经验,推进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创新,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专题报告、交流研讨、案例教学、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期10天。(1)专题报告。邀请教育部、农业部、工信部、发改委、人社部等部委及相关行业部门、高等学校的领导、专家做专题报告;(2)交流研讨。组织政府、学校、企业负责同志参加的论坛和对话;(3)案例教学。邀请职业院校名校长、名教师介绍教学改革创新经验;(4)实地考察。到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和有代表性的企业考察。
三、培训对象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示范校、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校长。
2.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校长。
四、推荐程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2),统筹安排确定全年度的参培人选。参培校长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5月2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至相应培训机构。计划单列市参培人选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五、培训班次计划
1.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专题研究班
班次 时间 培训机构
第1期 5月24日—6月3日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清华大学
第2期 6月6日—6月16日
第3期 7月6日—16日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第4期 7月6日—16日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清华大学
第5期 7月17日—27日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第6期 7月28日—8月7日
第7期 12月3日—13日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第8期 12月3日—13日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清华大学
2.高等职业学校校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专题研究班
班次 时间 培训机构
第1期 5月24日—6月3日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清华大学
第2期 6月6日—6月16日
六、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由派出单位支付。具体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参培校长的组织和推荐,确保培训名额的全面落实。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校长把培训成果应用到办学实践中去,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八、联系方式
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
联系人:杨家杰
电话:010—69222733 69248888转3311
传真:010—69243185
电子邮箱:bm2@naea.edu.cn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 邮编:102617
2.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清华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联系人:洪亮 邓泽民
电话:010—62797292,13911191565
传真:010—62797292
电子邮箱:jingong2@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基础工业训练中心 邮编:100084
3.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培训处
联系人:李新发
电话:010—66097715
传真:010—66020434
电子邮箱:moeszc@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编:100816
附件:
1.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专题研究班名额分配表
2.高等职业学校校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专题研究班名额分配表
3.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专题研究班学员推荐表
4.高等职业学校校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专题研究班学员推荐表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